辛辛苦苦赚来的钱,“钻”进了别人的口袋,你的心里能好受吗?5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“经济犯罪规范宣传日”,为了帮助老百姓“捂好”口袋里的钱,嘉兴市公安局经侦部门会同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、市知识产权局、人民银行等行政执法部门,在华庭街开展了以“打击规范经济犯罪,护航改革,保障民生”为主题的规范宣传活动。
P2P网络借贷 必须警惕的新型经济犯罪
对老百姓而言,诈骗、假币、假发票、传销等算是耳熟能详的经济犯罪了,但是,据经侦部门负责人介绍,从去年开始,又有一种新型经济犯罪让老百姓犯了迷糊,甚至不少嘉兴市民已经上当受骗,那就是利用P2P网络借贷实施犯罪。
“P2P网络借贷平台,即‘个人对个人’借贷,始见于欧美,运行模式是由网络信贷公司提供服务平台,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、撮合成交,同时提供资信评估、投资咨询、法律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,具有快捷、方便与高效的特点。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向记者介绍,“随着‘中国式P2P平台’的出现,一些平台创建者不再单纯地提供平台,而是利用这个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”
据分析,P2P平台为吸引投资人眼球,往往存在着夸大事实、夸大资金收益率的现象,以高额、固定的回报为诱饵,在平台上提供各种投资项目,但实际上,背后根本没有相应的收益支撑,部分网贷公司将出借人的资金吸收到自己管理的中间账户中形成“资金池”,然后以更高的利息出借资金,从中赚取利差,此类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;也有部分网贷公司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筹集资金,用后款还前款,在资金链即将断裂时携款逃跑,给出借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,此类行为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犯罪。由于网贷平台涉及人员多、范围广,一旦发案将会造成经济损失。
“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,P2P网络借贷平台运作不规范的情况普遍存在,因对资金监管能力有限,出借人的资金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,所以为了避免这类经济犯罪,老百姓很好从一开始就别‘涉足’!”该负责人说。
五类非法集资 需要你“擦亮双眼”
该负责人提到,P2P网络借贷属于非法集资的一种,而生活中,还有五类非法集资也非常典型,老百姓同样搞不清楚状况,经常被骗——
虚构民营银行非法集资。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,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,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牌照,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。
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。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,或者虚构借贷方,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。
“境外投资、高新科技开发”非法集资。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,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、境外上市、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,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,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,然后关闭网站,携款逃匿。
打着“养老”旗号非法集资。以投资养老公寓、异地联合安养为名,以高额回报、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,引诱老年人“加盟投资”,或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、免费体检、免费旅游、发放小礼品的方式,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。
“高价回购收藏品”非法集资。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、纪念钞、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,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,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,引诱群众购买,然后携款潜逃。
常见的涉企经济犯罪 警方也要给你提个醒
相对来说,发生在企业的经济犯罪危害性更大,如职务侵占、伪造金融票证、空头支票诈骗等,对于这些不断发生的咨询,警方有以下规范提示——
职务侵占案:企业自身要从多角度加强监管规范,包括对人员和财物的监管、控制,要规范强化内部管理,完善管理机制,从源头上预防。
伪造金融票证案: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要按规范进行,还要保管好自己的支票,千万别贪图方便,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;要提高识别真假汇票的水平。
空头支票诈骗案:交易时,应该提前去银行查询支票上的账户是否有足额存款;对不了解的出票人,很好不接受香港银行的远期支票;签合同时,让出票人提供担保物或担保人。
“面对层出不穷的经济犯罪手法,增强风险意识、多长个心眼准没错!”该负责人如此强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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